近年来,市总工会以《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为依据,大力实施集体协商“十项流程”,规范集体协商工作,加强集体协商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集体协商,做到“四不”即:不要约不协商、不规范不协商、不合格不协商、不标准不协商,为企业(行业)依法开展集体协商、规范集体协商流程提供了可操作、可运用教材。
据悉,市总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以来,法律和权益保障部就积极组织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等深入基层工会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行政方和工会方意见、听取建议,研究探索集体协商规范化操作实务。多年来的探索实践,积累了一系列集体协商规范化操作流程,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集体协商规范化操作实务》教材,经过多年实践,提炼出“十项流程”,作为规范集体协商成功课程,为集体协商提供了可操作依据,在全市普遍使用,深受基层工会欢迎。这一“十项流程”在集体协商工作中普遍运用,不但使集体协商程序合理合法,而且为依法开展集体协商提供了成功范例。
“十项流程”具体内容是:会前调查研究,要约应约,劳资双方协商代表产生和构成,协商内容(议题)确定,会议主持(议程)、劳资双方协商形成共识、达成意向,签订集体合同(协议)草案,职代会表决通过决议、公示、人社局审查意见和合同履约巡视等,为深化集体协商提质增效提供了有力支撑。江苏盐阜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仁禾中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方和工会方,坚持运用“十项流程”,每年召开一次集体协商会议,不但流程一样不少,而且每个流程有理有据,既确保了集体协商会议合法性,又达到了行政方放心称心、职工方满心满意。(李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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